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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019

誉华学校防范非法集资专题问答

2019-06-06 08:19:08作者:网站管理员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高息诱惑。宣称保本且利息畸高。

2.小恩小惠。组织买理财抽大奖(赠好礼、返现金)等活动,以赠送米、面、电器、免费旅游等进行利诱的。

3.“人文关怀”。针对老年群体,利用电话聊天、上门走访等方式拉近感情以实现目的。

4.金字招牌。以奖杯、奖章、奖状或某领导视察照片,明示或暗示与某领导具有密切联系的。

5.项目优势。打出“普惠金融”、“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政策旗号,号称投资项目涉及高科技、新能源、区块链等领域而无实际应用说明的。

6.“高大上”服务。实行会员制,利用精英信息作为会员资料,引诱投资人入会,提供“高大上”服务。

7.流动招揽。在社区、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三是打着“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公开宣传,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四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五是某些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六是通过各种形式发布广告,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非法募集资金。

七是部分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谎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八是一些地方的农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进行非法融资,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

九是部分商铺开发商非法将商铺分成若干个小商铺,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和常见手段

主要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宣传造势骗取群众的信任。不法分子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6.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如何举报?

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举报。

其一,电话举报:  

  1.拨打23601731,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

  2.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

  3.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4.拨打23990110,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

其二,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网络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  网上举报;

其三,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为tjscfjb@163.com;

其四,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来判断某一个投资项目究竟是正规的投资项目还是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一算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二审

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通存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三查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滤

关注、查询媒体报道。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会进行报道,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思

查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慎决定。对亲朋好友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定,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六看

看是否阳光操作。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有的通过编制所谓“好项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七问

如果无法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社会公众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八知

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什么。


牢记六“不”

高息诱饵不动心

老板实力不崇拜

官方背景不迷信

合法吸储不大意

熟人热心不轻信

违规吸储不参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主要涉及《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等罪名。